公 告
新罗区鑫盛机械厂:
本委受理申请人卢欲伟与被申请人龙岩鼎晨机械有限公司、新罗区鑫盛机械厂确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待遇争议一案(岩劳人仲〔2026〕36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追加被申请人申请书副本、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准予变更仲裁请求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请求确认卢欲伟从2021年7月起与被申请人龙岩鼎晨机械有限公司、新罗区鑫盛机械厂存在劳动关系;2.请求被申请人龙岩鼎晨机械有限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42300元。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3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2026年3月27日前,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本委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街道滨江路8号6楼;联系电话:0597-2398233。
龙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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