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龙岩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4号),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对照工作任务,细化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分工,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2017年政务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1.将“五公开”纳入到办文办理程序,明确拟制办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将“五公开”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决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同时,对公开内容开展定期审查,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2.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
3.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相关人社信息。如,今年6月28日下午,联合市政府新闻办举办“铁心抓服务、紧贴百姓心”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分管领导通报了龙岩市社会保障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4.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示工作。今年,我局共收到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18件,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19件,内容涉及人才引进培养、职称评聘、工资福利待遇、毕业生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目前,涉及我局办理的37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已经全部答复完毕。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部分建议提案复文,做到凡是可以公开的建议提案复文,全部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公开后的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回应和正面引导舆论。今年,我局还根据市人大的统一要求,及时启用“福建省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按时认领涉及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在平台上进行答复,提高了我局人大建议办理的公开性。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我局通过“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龙岩人社”“龙岩就业”微信公众号以及龙岩电视台“人社之窗”栏目、龙岩人民广播电台“就业业务”栏目,开展政策解读,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采用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切实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解读材料按规范在文件公开后进行发布,由相关业务科室、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负责上传人社领域的重大改革政策举措,并进行解读,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分级回应机制,密切关注人社相关舆情,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对涉及本局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由局办公室、市社保卡服务中心和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在第一时间通过局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对社会关注的涉及人社的热点问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通过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
四、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管理方案,今年来先后制定下发《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基本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分管领导,建立局办公室、市社保卡服务中心、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三位一体”责任体系,制定《局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顺利开展。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一)预先审查制度。决定事项都要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社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二)主动公开制度。人社工作中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于不能公开或者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承办部门必须说明理由。如果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者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三)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向全社会公布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的部门、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定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四)备案制度。按规定将政务公开事项向本级效能工作机构报备,并加强政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五)评议反馈和质量评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并根据社会和群众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及时反馈。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政务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把考核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六)责任追究制度。在各个工作环节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1.与龙岩电视台合作,在龙岩电视台公共频道开设《人社之窗》栏目,每月3期,每期时长15分钟左右,栏目设置“人才服务站”“人社资讯”“你问我答”“劳动与保障”“职要你来秀”“三支一扶系列报道”等6个板块,从2016年3月28日开播以来,已播出64期,重播23期。此次,还积极与龙岩电视台沟通协调,在龙岩电视台《记者追踪》热线资讯15条,在《新闻联播》播出资讯报道12条、招聘信息7次以及其他信息83条。
2.与龙岩人民广播电台合作,从2016年11月8日开始,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在FM92.5新闻综合频率、FM94.6旅游频率播报“就业业务”宣传专栏15分钟。
3.开设“龙岩人社”“龙岩就业”微信公众号,开通“龙岩人社”APP,定期推送人社政策解读、招聘就业、人才引进招录等信息,提供社保业务查询缴费、就业招聘职位查询等服务,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搭建便民服务平台。
4.开设“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设“新闻动态”“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平台”“专题专栏”等栏目,及时发布各项人社政策信息,提供多险申报、大学生档案查询等服务。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政府网站整合和集约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266号)关于“统一技术平台、统一数据管理、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要求,我局正与市数字办沟通对接,将局网站统一迁移到到市政府网站平台。目前正在做好新、旧网站内容迁移工作。
七、“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公开情况
1.本单位重新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并严格执行《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发布在市政府网站的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受理方式、公开程序以及申诉监督相关内容。
2.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公开情况
今年年初,我局编制《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龙人社〔2017〕6号),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公布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目前,我局正抓紧编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机制建设和责任人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情况如下:
(一)2017年度共受理6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通过“中国龙岩”政府门户网站收件办理,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办理职称、查询批准文号、安置建设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等相关事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今年受理6件均已按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5件,不予公开1件。
(三)今年1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为“公开资格审查选拔人才使用的量化评分标准和所有入围面试的报名者的量化得分,同时给出本次招录不采用笔试预选的理由”,我市开展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和事业单位储备人才的选拔引进工作,有关资格量化标准和最终公示的入围人员的确定均按干部人事工作有关规定执行,不同于普通公务员考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干部人事工作过程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为此我局不予公开。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①缴费标准。企业职工按工资总额的26%征收(其中:单位18%,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的20%缴费。②基金征缴。截至2017年10月底,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65623人,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38426.59万元,同比增长12.31%。③基金发放。截至2017年10月底,享受退休待遇的退休职工69820人,发放企业养老保险 162752.41万元,同比增长8.53%,月人均退休金2549.1元。
(2)机关事业单位保险。①缴费基数。1)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单位按其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个人缴费:个人按其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②基金征缴。至2017年10月底,机关养老保险参保86873人,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58156万元,同比增长18.4%。③基金发放。至2017年10月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数39525人,发放养老保险金152734万元,同比增长7.74%。执行事业制度的月人均退休金3856元,执行企业制度月人均退休金2370元。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①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共20个档次(每100元一档),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鼓励多缴多得。②基金征缴。2017年1—11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32.49万人,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2947.45万元,同比增长5.17%。③基金发放。2017年1—11月,60周岁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人数40.68万人,发放养老保险金57105.67万元,同比增长15.45%,月人均养老金127.61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25元/月.人)。
(4)失业保险。①缴费标准。单位和个人各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0.5%征收。②基金征缴。2017年1至10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88387人,征收失业保险基金5996.7万元,同比下降了31.25%。③基金发放。2017年1至10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9768人,发放失业金5813.03万元,同比下降了1.3%,月人均失业金1012.26元。
(5)工伤保险。①缴费标准。按行业费率和差别费率确定,对应的工伤缴费基准费率标准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2%~1.9%征收,个人不缴费。②基金征缴。截至2017年10月底,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00005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1519.86万元,同比增长14.03%。③基金发放。截至2017年10月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379人,发放工伤保险金12446.10万元,同比增长2.13%。
八、政务公开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公开内容针对性仍不够强、网上互动平台建设有效性、可用性不强等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及时完善和细化公开目录,明确公开重点,扎实抓好工作实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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