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宜兴市伟宏劳务有限公司、宜兴市卓正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郑典六与被申请人宜兴市伟宏劳务有限公司、宜兴市卓正劳务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补偿金等争议一案(岩劳人仲〔2025〕第320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文书,领取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街道滨江路8号6楼,联系电话:0597-2398233,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5年12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2025年12月9日前,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龙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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