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措施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措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和支付保障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负责全市劳动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监督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劳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员管理和培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指导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实施仲裁员和调解员培训,负责仲裁员资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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