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为龙岩市范围内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申请因病或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1年内不得重复申请。
二、提交材料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可在文末下载,也可现场填写)。
2、最后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医疗材料要有医疗机构盖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4、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5、委托近亲属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和病残职工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果是用人单位委托经办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
三、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受理地址:龙岩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四区34-38号市人社局窗口
联系电话:0597-2315580
四、现场鉴定
提交申请成功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于60日内(特殊情况90日内)以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通知申请人参加鉴定的时间和地点(需本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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